沪深交易所:证券公司应加强投资者核查和融券行为管理
10月14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优化融券交易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在保持制度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融券交易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加强融券逆周期调节功能发挥,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币和交易所。《通知》指出,证券公司应当按照穿透原则核查投资者情况,并对投资者融券行为加强管理。应对投资者的相关交易行为进行前端核查,严禁参与违规或为违规提供便利,发现投资者交易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得为其办理融券或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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