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虚增利润和利润拟被处罚,受损股民可以开始行动了(转载)
惠而浦因公司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于2018年5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两年后于2020年7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美股惠而浦。
经查明美股惠而浦,惠而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编制虚假的销售订单并确认收入以及提前确认未发货的订单收入美股惠而浦,虚增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
二、少记销售折扣美股惠而浦,虚增2015年度和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
三、延迟确认销售费用美股惠而浦,虚增2015年度和2016年度利润
四、收入跨期确认美股惠而浦,导致少记2015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多记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
五、少记营业成本美股惠而浦,虚增2016年度利润
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惠而浦有申辩、听证的权利,如果惠而浦没有提出听证申请,预计证监会正式的行政处罚将会很快下达美股惠而浦。
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江文强律师表示,惠而浦索赔条件可以暂定为:在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7月26日期间买入,并在2017年7月27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而受损的投资者美股惠而浦。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索赔者需提供材料
1、股票交易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营业部盖章);
2、开户申请表原件(营业部盖章);
3、账户人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电话及地址邮编美股惠而浦。
上述材料经免费审核后,律师将对符合索赔条件、决定委托诉讼的投资者,进一步提供相关诉讼文件美股惠而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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