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无间道,一起因打牌“出老千”而引发的敲诈勒索案
近日,江苏淮安检察院发布一起由赌博“出老千”而引发的敲诈勒索案追币。今年4月21日,蒋某甲与蒋某乙经合谋在打牌过程中,相互配合赢钱。22日下午,蒋某乙约蒋某甲及柳某打牌,二人共赢取柳某人民币5万余元。柳某输钱后即纠集了王某某及蒋某乙,合谋购置隐形眼镜、扑克牌开设赌局骗蒋某甲钱。蒋某乙假意配合,并立即告知了蒋某甲,二人合谋将计就计,由蒋某甲在输钱后识破柳某某、王某“诈赌”,趁机敲诈一笔钱。
4月24日下午,蒋某乙约蒋某甲、柳某、王某某处打牌,但因第一次操作不熟练,柳某一方输钱,蒋某甲赢取现金人民币1000余元追币。后柳某、王某、蒋某乙又合谋并购置了质量较好的隐形眼镜及扑克牌设置赌局。
4月25日下午,四人在王某经营的美容美甲店内打牌,蒋某甲在输钱近人民币3万元后,戴上验牌的眼镜识破对方赌局,随即将桌面上现金人民币约3万元收走,并要求对方赔钱,并用手机拍摄视频为证追币。蒋某甲还将门钥匙控制手中,以不赔钱就不准离开、不赔钱就报警等相威胁要求高额赔偿,迫使柳某、王某当场转账人民币15万元,且柳某以“李某”名义向蒋某甲打下了11万元的欠条。
案发后,蒋某甲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追币。蒋某乙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二人家属赔偿柳某、王某15万元后获得谅解。后检方以敲诈勒索罪起诉蒋某甲、蒋某乙二人。(来源:12309)
以案说法:
根据起诉书显示,女子将某甲,出生于1965年,因赌博曾被警方行政处罚五次追币。男子蒋某乙,出生于1985年,曾因赌博,被警方行政处罚三次。由此可见,二人是“资深赌徒”。
在司法实践中,因赌博是违法行为,故由赌博而引发的赌资纠纷,法律一般不会予以支持,而会根据赌资对涉案人员作出行政处罚追币。如若构成犯罪的,将根据刑法规定的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由赌博而引发其他的刑事案件,比如因赌博纠纷而引发的抢劫案、故意伤害罪案、故意杀人案等,司法部门将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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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蒋某甲、蒋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预谋,由蒋某乙负责卧底被害人当中,蒋某甲以揭穿被“出老千”为由,要挟王某、柳某支付钱财,二人之行为符合刑法规定敲诈勒索罪的主要构件,依法应当追究责任追币。
根据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的,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敲诈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或情节恶劣的,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下三年以上;敲诈他人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币。以上所述数额较大是指2千-5千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3万-1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是指30万-50万元以上的。具体认定金额细分标准,将参照当地司法部门根据当地经济水平而设定的为准。
本案中,蒋某甲、蒋某乙共同合谋、分工合作,实施敲诈26万元,属数额巨大的,应处有期徒刑3-10年,但因其中11万属犯罪未遂,故可酌情从轻处罚追币。
众所周知,赌博对家庭、社会的危害是巨大的追币。因此,一旦查获,必定要接受处罚。为了个人、家庭的幸福生活,提醒大家务必要远离、抵制参与赌博行为。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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