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中药材交易进行诈骗获刑十年六个月
亳州作为“中华药都”,中药材交易十分繁盛,但有些不法分子却利用中药材交易骗取他人钱财,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最终受到法律的惩罚币汇系。近日,谯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合同诈骗罪案件,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 石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八百二十一万三千零九十元。
另查明,被告人石某某案发后经通知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币汇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石某某明知自己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和偿还能力,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中药材,低价销售后用于个人支出,数额特别巨大,直接损害了合同相对人的财产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币汇系。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石某某经电话通知到案后,基本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但在侦查机关多次翻供,后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可认定为自首,可予以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石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谯城法院 作者:段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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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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